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骨相与形体

身体之相

以骨架、形体与骨肉比例为观察对象:骨定架,肉与姿定形,先定架再看形体。

骨相与形体:骨为阳,肉为阴

相法看人,先骨后肉,再看形体。

老话说「骨为阳,肉为阴」:阳主立,阴主养。骨撑起一副架子,决定这个人站着是什么形状;肉附在骨上,决定这层形状是丰是瘠。形体则是两者合成的结果——同样的骨架,肉厚一分、姿势一变,整体观感就换了个样子。

由此得出一条总判据:骨肉相称。骨要藏得住,不尖不突;肉要附得牢,不浮不坠。相书讲「骨欲其藏,肉欲其附」,说的就是这两句——不是骨越高越好,也不是肉越多越好,而是两者相配。

骨相比肉相稳。肉可以增减,骨一旦成年便基本定型;而形体介于两者之间:骨是底子,肉与姿是后天加减上去的。

分寸:看骨先看整体轮廓与转折,不看单块骨头;看形体先看比例,不看局部胖瘦。

骨相与形体:五行形局

旧相法把人的整体形状分成五局,借五行命名。

金形方正端厚,木形修长挺拔,水形圆润流动,火形上尖下阔,土形厚重沉稳。分的时候不只看体形,还连面色、声气一起配——金配白与商音,木配青与角音,如此类推。所以「形局」是全息的:身形、气色、声音合在一处,才叫一局。

纯形极少,多数人是两形相兼,一主一辅。旧书讲「金木相兼」「水土并用」,说的就是这种情形;兼形怎么定主次,各家有各家的取法。

分寸:形局先定主形,再谈兼形,不可反过来。主形不定,兼形越多,越说不清。

骨相与形体:肥瘦与肉浮

形体最先被看见的,是胖瘦。

旧法有一句判据:肥不欲浮,瘦不欲露骨。胖要胖得实,按下去有底;瘦要瘦得润,骨节不扎眼。肉浮而松、骨露而峭,是旧书里常提的两种失度。

这一层比骨相活。体重可以增减,肌肉可以练,浮肿会消,这些都在一年之内可见变化。所以看形体,须问清时节与状态:刚病愈、正劳碌、在减肥,读出来的都不是常形。

浮实另有一路。按之不实、动则晃者叫浮,多与久坐、湿重、少动相关;紧而附骨、按之有底者叫实。旧法讲「肉欲其附」,看的就是这一层——附得住,形体才有支撑;附不住,纵有厚度也不成架。

分寸:看肥瘦须连年龄、职业、当下状态一起问。二十岁的瘦与五十岁的瘦,不是一回事。

骨相与形体:头骨九起

旧时相书把头骨分出许多名目,有「九起」「二十四骨」之说:顶骨、枕骨、额骨、眉骨、颧骨、鼻骨、颌骨各占一位,各有取象。

其中讲得最多的是枕骨,也就是后脑那一块。相书重视后枕饱满,认为它主根基;顶骨看高下,额骨看宽窄,颌骨看方圆。名目虽多,落到看的时候仍是三条:颅形的高与扁、额与枕的呼应、面部与颅骨的比例。

这些取象有它成立的年代。旧时婴孩睡姿讲究睡出扁头,扁头在当时是美、是福相;今日审美反过来偏好圆颅。同一副颅形,两代人的评价可以完全相反——不是相法变了,是取象背后的审美换了。

分寸:颅形受遗传与婴儿期睡姿影响,成年后不可改。看头骨须问清所处时代与地域的审美,否则读的是自己时代的偏好。

骨相与形体:肩背与脊

背在相法里位置很重。

旧说「背厚者能任事」,讲的是肩背的饱满与承载力;又有「龟背」「耸肩」「垂肩」诸名目,各指一种背形。相书重背之平正:左右对称、脊线居中是第一层,肩胛平贴不翘是第二层。

这里最容易混的,是骨的结构与姿的惯性。骨架的宽窄是天生的,含胸、圆肩、头前伸则是常年姿势攒下来的。前者归骨相,后者归形体——两者叠在一起看,结论才不至于错位:一个肩宽背厚的人若常年塌着,看背时读到的其实是他的习惯。

分寸:看背要看两种状态——站着与坐着。站时看骨架,坐时看习惯;只看一种,容易把姿势读成骨相。

骨相与形体:行立坐卧

形体不只在静止时看。

旧法把行、立、坐、起一并纳入:行走是否稳当,站立是否端正,坐下是否安顿,起身是否轻捷。民间熟语「行如风、立如松、坐如钟、卧如弓」本出养生与武艺,相法借其意,用来形容四种状态各自的分寸。

判据落在急与缓、稳与浮上。走路脚跟先落地、重心不晃,与脚尖点地、上身乱摆,读起来是两种气象;坐时脊背自持与瘫靠,也是两种习惯。这些多半是常年养成的,改起来最难,也最能说明一个人的日常。

动态比静态更真,也更易受当下影响:紧张时步态会快,疲惫时坐姿会塌。

分寸:看行立坐卧,要在对方不知被看的时候看。一旦知道,姿态就会端起来,读到的是表演。

骨相与形体:手足之骨

手与足,是骨相里最常被露出来的部分。

腕骨、踝骨、指节、跟骨,各有形态。相法重「骨节不露」:指节粗大外凸,旧书多与劳碌相连;掌背圆厚、节骨隐于肉中,则称「藏」。这不是玄谈——长期负重、握持、行走,确实会在关节与掌背留下痕迹,骨与肉的比例也随之改变。

足骨一路,旧书讲跟骨与足弓,说「足跟圆实」为稳。今日多数人终日穿鞋,足形受鞋型影响很大,旧时的取象须打折来读。

这一门只管骨与形,纹路另见手相与纹路;手上的骨与掌上的纹,本来就不是一回事。

分寸:手足之骨最容易被职业塑造。看这一处,先问此人靠什么吃饭,再谈形。

骨相与形体:摸骨与观骨

旧时相士有「摸骨」一途,以触代目,靠指下辨骨的方圆、长短、起落。这一脉多在盲人相士中流传,师徒口授,成文的少;今日已不多见。

摸骨的门槛在触感,也在规矩:须先问,须经同意,须说明摸哪里。它触及身体,比观相更需分寸,这一点旧时相书也交代过——相不妄触。

观骨则是另一路,看的是露出来的部分:颈、腕、踝、下颌、锁骨。衣饰遮住大半,能看见的有限,所以观骨讲究「以显推隐」:由颈的长度推肩背,由腕的粗细推骨架,由下颌的方圆推颅形。推得准不准,全看经验。

分寸:摸骨须先问,观骨须看全。只凭一处露出,推全身骨架,误差最大。

骨相与形体:骨肉相称

相法到头来只讲一件事:骨、肉、形三者配不配。

骨峻而肉薄,形销;骨平而肉浮,形滞;骨肉停匀、形体舒展,才叫「相称」。这条判据之所以经得起看,是因为它讲的是比例,而比例是能一眼看见的。

年龄要一起算。少年人多肉裹骨,老年人骨渐显,本是常理;拿老年的骨相去套少年的判词,等于把时间当成了变量之外的东西。同一个人,二十岁与五十岁的骨肉比例并不相同。

所以这一门的看法是:先定架,再看肉,最后连姿态与年龄一起校一遍。三层对得上,才谈得上一句判断;对不上,就只是看见了一副骨头。

分寸:骨相与形体看的是比例与关系,不是某块骨、某处胖瘦。单看一处,谁都能说上两句;三层合看,话才站得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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