圆光术
画面占以光见象的一路:镜光、壁光、掌光、纸光四路,多由童子代看、术者解象。
圆光术:以光见象
圆光术是画面占里唯一成套的中国法门。做法不复杂:设一处昏暗的地方,让观看者盯住某个平面,术者焚香诵咒,等那平面显出影像来。名字里的「光」,指的是象出现时那一层朦胧的亮。
它与镜占、水晶球占的做法相近,性质却不同:那两门是「以某物为媒」,此门是「以某法见象」,媒介可换,仪轨不改。所以它单列一支,不并进镜占。
圆光术:四路
按所用之物分四路,做法大同而小异。
镜光:以铜镜或玻璃镜为屏,置于暗室。壁光:不用镜,看一面白墙、黑纸或布幔。掌光:摊开手掌,看掌心浮起的光斑。纸光:以纸覆于眼前或盯住一张白纸,象在纸面显出。
四路共通的只有三件事:光要弱、面要平、看的人要静。器物越简,仪轨越重——掌光、纸光这两路几乎没有器具,全靠术者当场主持。
圆光术:看的人与解的人
圆光术最特别的一层分工:看的人与解的人通常不是同一个。
观看者多为童子,或未涉此事的旁人,旧说「童子眼净」,看得见成人看不见的东西。术者不自己看,只在旁边问:「看见了什么?有人没有?穿什么颜色?朝哪边?」据所报的象再作判断。
这一分工带来两个后果。一是所报的象往往破碎、前后不一,需要术者取舍;二是象的解释权完全在术者手里,观看者只负责描述。看与解分开,是这门法门的骨架,也是它最容易招致争议的地方。
圆光术:三类用途
它的问法比别的门类窄,也具体得多,大致三类。
一是找失物:让童子看镜中或墙上现出的屋子、道路、方向,据此去找。二是看病:看是什么形貌的东西作祟,再定处置的办法。三是看亡人:问亡故者在那边的情形。
三类都不问「这件事成不成」,而问「东西在哪、病从何来、人怎么样」。所以它更接近民间的查访之法,而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决疑。
圆光术:仪轨与禁忌
圆光有一套本地的规矩,各地说法不同,大旨相近:
设案、焚香、诵咒以「开光」;看的人坐定,不许中途睁眼、不许说话;象起之后,术者问一句、看的人答一句,不许自己发挥;事毕「收光」,撤案熄香,当日不再开。
禁忌也多:不为自己问、不在一日内连做两场、所问之事须是「实事」(找物、看病),不用来问吉凶成败。这一层限制,恰恰把它与别的占法分开。
圆光术:与镜占、水晶球之别
与镜占:镜占只有镜,且由问者自看;圆光有四路,由旁人代看。
与水晶球占:水晶球一路几乎不设仪轨,只讲光、静、久;圆光的重量全在仪轨与主持者身上。
与灼痕占:圆光不留物,看完即收,与所有画面占同理。
圆光术给的东西是一段由旁人转述的影像:说的人未必懂,懂的人未必看见。它的方法因此不在「看」上,而在「问」上——问得准,象才有用;问得散,看见什么都是白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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